2007-11-13

第7天 - 走馬上任 & 放牛吃草



2007111 星期四


5:00
,鬧鐘響,雖然睡了8個小時,但感覺不太滿足還想繼續賴床。昨晚第一次被蚊子咬醒,半夜12點起來擦藥膏竟然聽到公雞在叫。躺回床上睡夢中彷彿聽到有人敲門,一下敲我的,一下又跑去敲震華的;心裡突然一陣毛毛的,躡手躡腳爬起來探頭偷偷隔著門窗的簾子映著外頭的燈光檢查是否有人影,十分確定沒有後才躺回床上。不一會兒又有聲音,又跳起來,確定沒有再躺回去…..就這樣反覆好幾次,最後確定是樓上鄰居發出的聲音才安心去睡(@@ 三更半夜這樣硿巄硿巄地敲地板是怎樣,真的把我嚇了一大跳,一度要打手機把震華給叫醒)。

想想今天為什麼會這麼神經質?除了自己本來就是個注重安全的人以外,也因為身處異鄉,對當地人的思考模式和行事作風還不甚了解,再來就是受到昨天在橘山被偷錢的事情的影響。

早上起床發現自己有一個大門根本沒上鎖,又嚇了一小跳。其實我一直覺得我們家基本上是安全的,因為出入口很獨立,一般人理論上沒那個膽直接走進我們的陽台(進來的話,意圖就太明顯了,會馬上被抓包)。目前聽到的治安問題頂多是有小偷,強盜或性侵害在這裡好像不太流行(除了在火山附近種大麻的人或是某些特別糟的區域以外….),槍擊案的起因也幾乎都是情殺。和中美洲的一些國家比起來,感覺這裡算是很不錯的了。


早上震華的房間門不小心被風吹關了起來,還給鎖上了,所有東西都在裡頭,只剩下身上穿的睡衣睡褲和客廳的鞋子。怡君和我試了身上的每一把鑰匙都沒辦法打開,但是赫然發現我們三間房五扇大門的喇叭鎖竟然一模一樣,任何一把鑰匙都可以開每一扇門@@,實在是太妙了。松鼠原本怕麻煩所以一律只上喇叭鎖,上面的大鎖都沒在用,不過萬一整棟樓其他七個住戶都有「萬用鑰匙」,或是小偷拿自家鑰匙來隨便試試就中獎,那就不太好了,因此決定今天開始出門時要把上下的鎖都給鎖上。急call震學求救,他答應放一套衣服在大使館借震華今天穿去報到,然後震華一身睡衣褲,提了這裡流浪漢必備的黑色塑膠袋,我們就朝大使館出發了。


9:00,大使館安排了個捐贈電腦儀式兼介紹新任志工的記者會,到Financial Complex跟聖文森的副總理兼外交部長會面。記者會很迷你,與會人員就是外長、一位承辦員,還有大使、蘇秘書,和我們三個新志工;媒體只有一個(新聞局的記者。其它報社聽說每週三晚上截稿,所以記者們星期四早上是固定的補眠時間,哈哈),會議室很陽春,牌場應該輸給台灣大部分的國中。外長看來人很不錯,講話也還算有內容,時間又不長,所以記者會過得還蠻愉快的(結果我們還上了兩次報紙呢,印刷的品質很爛,一片模糊,只看得到人影)。


10:30瑩君帶怡君和我到觀光部報到。觀光部的全名是Ministry of Tourism, Youth, and Sports,辦公室就在遊輪碼頭旁。今天正好來了艘遊輪,好熱鬧呀,從大門口走到辦公室的路上,根本就像是在逛街,我都覺得自己是個來觀光的遊客而不是要來上班的(我的辦公室就塞在眾多gift shop中間,門口就是在為觀光客演奏steel drum的人)。有點阿呆的是,見了部長、常務次長還有一堆人,從頭到尾只記得帶我們到處認識環境的同事Racquel以及一位熱情的秘書Simone,其他人的名字幾乎都沒聽懂,更不可能記得了。


在聖文森的殖民歷史裡,最悠久的統治國是英國,因此受英國的影響也最大,包括靠左開車、有禮貌的英式英文,還有很正式的穿著打扮。好幾天前就開始發現這裡的上班族頗厲害,大熱天穿著全套套裝(外套襯衫加窄裙的那種),踩著好高的高跟鞋在路上走來走去,山路照走不誤@@。那時就開始覺得不太妙了,今天到辦公室,天哪,果然遇到的每個人都身著襯衫,腳下不是高跟鞋就是皮鞋。這真是太糟糕了,我只帶了一雙高跟鞋,可是一點也不想穿它(穿一整天還ok,每天穿我的腳可能會出事吧),襯衫則只帶了兩件出野外用的,褲子只有一條西裝褲(其它的不是運動褲就是牛仔褲)。現在在盤算的是先用長裙便鞋撐個幾天,等摸熟環境狀況後再逐漸露出球鞋T恤運動褲的松鼠本貌。

見完所有人也才11點多,搞定了座位,Racquel看來就要離開了的樣子,可是我還是一點也摸不清楚頭緒,不知道會跟誰一起工作、老闆是誰,工作內容是啥,也不知道有問題該去問誰。趕緊抓住了Racquel問,她說不急不急,還有一個重要的Mr. Harper要見,可是他今天不在,所以我們今天沒事了,下午可以去逛街。

今天有一件超開心的事,那就是整個觀光部到處都有無線網路,而且速度很不錯!意思就是,沾遊客的光,我們有固定的網路可以用了耶 :D。將近一週沒上網,怡君和我眼睛頓時發亮,決定蹲在辦公室不走啦。上網上到1:30Emilymsn上催我們趕快出去吃,不然晚點就沒得吃了,也實在餓到受不了我們才依依不捨地離開。


午餐我們去了Golden Apple,終於喝到callalu soup了,12 EC;從第一天來就聞到鄰居在煮的濃郁香味,然後問到這個名字,到終於喝到,可想得我好苦呀。那是典型的Vincy food,用芋頭的葉子熬的,內容可以是各種肉類或是各式澱粉塊,所以每間煮出來的都很不一樣(不過真的喝到了也就這麼一回事了,味道普普,下次再來試其他間的)。雞肉飯15 EC,跟之前吃的差不多,是來這裡以後吃到最貴最覺得不值的一盤飯。以後除非沒得吃,不然不太會再來這間店了吧。不過在那還學到新的東西,是一種叫做linseed的飲料。松鼠看櫃檯端了四五杯到隔壁桌,遠遠看起來像是冰冰的養樂多,好像很好喝的樣子,就問了一下服務生,她還倒了點讓我們試喝;味道很複雜,有杏仁和某種草本植物的味道,如果不那麼甜的話倒是挺好喝的。後來跟房東和水電師傅Val聊到時,他們倆露出很詭異的笑容,弄了半天不肯說,最後才知道原來linseed是壯陽飲料,我們在餐廳試喝的舉動應該很好笑吧。


Bay Street第一次試了local的冰淇淋,2.5 ECrum & raisin口味的,味道很正常。松鼠平常不太吃冰,不過天氣實在是太熱了。我們在Bay Street上帶著帽子手持相機邊逛邊照,儼然把自己當作是觀光客(事實上,打從遊輪碼頭走出來開始,一路上從計程車司機頻頻跟我們打招呼,還三不五時有人跟在我們身邊機哩呱啦像是要兜售什麼東西的舉動,大家也的確認為我們是觀光客)。

逛完了,心滿意足地走路回家。這是第一次走上坡,還真陡呀;每天這樣來回各一趟,單程大約20分鐘,應該很難不瘦下來吧。


今天的相簿:http://www.flickr.com/photos/rosstsai/sets/72157603143592281/

Bay Street街景的影片:http://mymedia.yam.com/m/1685167


What I’ve learned today

來到聖文森,就練習適應新環境的步調吧;把以前一直趕趕趕,腦子裡老想著「What’s next」的習慣先放下,這樣應該會過得悠游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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