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7

第83天 - Lucky me!

2008116 星期三

說到那個練英文,聖文森的方言叫做「Broken English」,它從英文演變而來,省略了一些動詞,把句子變得簡單,發音也有一些調整(我個人認為一切由懶惰而起,朝簡單的方向去想就對了),因此聽起來明明很像英文,你就是聽不懂。大部分的人都會說Broken English,就像在台灣南部長大你很難不會說台語一樣;同樣地,我們有台灣國語,他們也有「聖文森英文」,而且腔非常重,文法和用字也常很破爛,我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有點適應(不過菜市場的阿姨、工友大叔,還有某些同事講話我還是常聽不懂)。在這裡待久了,講英文可以變流利,聽力可以變好,可是得很小心,一不小心就會學到破英文。

聖文森從前是英國殖民地,因此用的是英式英文,有些日常用字和我平常熟悉的不太相同。可是其實我對英式英文一點也沒研究,所以不知道究竟那是英式用法呢,還是只是當地人習慣那樣用。我們管廁所叫「bathroom」或「rest room」,這裡一律說「washroom」;他們的「th」只發「t」的音,「three」念起來是「tree」(聽說是因為照原本的發音舌頭會太累.... = =,所以三棵樹就是「tree tree@@)。他們非常常用「get through」,不用「make it」,那聽起來像是「get true」,所以之前猜了好久才聽懂。不過發音那些倒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講整句話時,你會覺得每個字都被加重語氣(外帶每個音節都是重音 = =),不然就是講很快的時候所有字都平平的很快就閃過去。
基於上述原因,前陣子找英文家教時松鼠超謹慎的。

說自己很幸運的原因是,我現在有三位很棒的英文小老師。
辦公室兩位同事的英文都很清楚易懂,跟我說話時也會自動調整成適中的速度,而且很樂意糾正我的用語。Anesia是本地人,英文很不錯,腔調也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她是留法雙碩士,很有語言天份,除了精通法文外還會一些西班牙文,偶爾跟我學幾句中文也發音超標準的。Marina是千里達人(Trinidad,加勒比海的另一個小島),13歲就搬去加拿大住了20幾年,後來又到紐約工作,所以她的英文是mixed的。經過很多社會歷練,她講的英文很好聽也字正腔圓,口才超好可以很生動地滔滔不絕一下午(還都有條有理不會有贅字!);她精通西班牙文和法文,和Anesia兩個人一個做教育推廣,一個負責communication,真是超級適合的。

熱心的Marina自願要當我的英文老師,她對時事涉獵很多也超健談;如果每天跟她聊上一兩個小時,我英文應該會進步得很快吧。

另一位是Angelia,她是我在Lubbock時參加toastmasters club認識的朋友。她和一般的美國人不一樣,她很聰明也很纖細,總能完全明白我的想法(並不是真的說美國人笨,可是你講英文發音不非常標準或是用到「錯別字」時,他們就是會完全猜不出來你要說的是什麼。我想可能是因為美國人通常比較自我中心,沒有習慣去配合、同理別人,也不太有耐心,或是他們普遍的推理和連結的能力沒像我們那麼好……如果是外國人講破中文,發音差一點或是用法很奇怪,我們還是可以猜到他的意思呀….)。她讀很多書很有內涵也很貼心(還自己做髮飾送我,又幫米米做了一件很炫的衣服),我們很能聊,我好喜歡她喔,不過現在都只能在msn上聊了。她是我writing的小老師 ^^

看來我得加把勁兒,才能不辜負大家對我的付出。透過聊天、糾正的過程,我們的感情應該也會愈來愈好吧!


4 則留言:

  1. 哇!有三個英文小老師,真令人羨慕呢!~
    原來米米那件衣服的創作者也是其中之一啊!有空請她多做幾件送米米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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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不錯,天天講一兩小時的英文,進步一定快,
    我看沒多久妳就可以講得跟美國人一樣好了。
    最近我三五不時就去找美國小朋友(大學生)聊天,希望畢業前能達到意之所至,英文就能脫口而出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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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o Josie,
    欸...那我還要再跟她多聯絡聯絡感情...

    To Ross,
    弄到現在還沒開始上第一堂課。老師生病了...:(

    To Hank,
    沒問題的啦,臉皮厚一點多講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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