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6

第5天 - 開始寫日記 & My first contact with the Caribbean Sea



20071030 星期二


昨晚照例翻來翻去睡不太好。幾天的觀察下來,好像是床太軟了(我懷疑床墊裡頭只是海綿,並沒有彈簧),一躺下去明顯感覺到床被壓出一個人的形狀,腦海裡很滑稽地浮出周星馳挨揍後飛出去在門板上穿出人形大洞的畫面(其實松鼠不看周星馳的電影,如果裡頭並沒有這種鏡頭,就請閉一下眼睛假裝沒看到吧)。那是很奇怪的感覺。而依照凹陷的程度,可以很清楚地感覺到屁股果然是最重的。受力不平均的結果是比較輕的頭部下的床自然相對較高成了枕頭;如果硬要塞個枕頭,頸椎骨就會被迫上揚45度,還蠻辛苦的。結論是,除了第一晚實在太累一覺到天亮外,之後連續三晚松鼠在會產生人形的床上翻來覆去直到公雞起床唱歌。

今天,聽到雞叫的時間是3:40@@。覺得實在是太早,試著賴床,結果睡不著,腦袋已經迫不及待地開始工作,十分鐘內閃過千百個念頭;在半睡半醒中,決定開個新的部落格紀錄聖文森的生活。這個部落格的風格和奇蹟天堂很不一樣,我會用日記的形式,記錄每天發生的瑣事(雖然一向不喜歡流水帳,但在大腦空間只有2G,而且僅提供短時間存放並會選擇性記憶或隨時刪除資料的情形下,要滿足想記得所有事情的慾望,似乎別無選擇)。我會真實地寫下對事件的感覺以及寫作當下的想法(意思是,如果時間足夠,日記可能會很長很囉唆,也不一定有什麼邏輯或章法)。不變的原則是,我會想辦法在每天的生活裡學習到東西,也會盡量用正面的方式來做分享。

現在是5:50,從3:50爬起來到現在,已經寫了七篇日記的百分之六七十。本來想說來到這個悠閒的國度,可以試著放慢腳步;沒想到只要一有事做,身上「積極」和「效率」的蟲蟲就不安分地竄了出來(連煮個晚餐都是,自然而然努力在最短時間內煮出滿意的成品),果然個性真的很難改(事實上它沒法改,只能用調整的)。不過再加上蠢蠢欲動的完美主義性格,這樣容易給人壓力,還是得試著不去影響別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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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用雞骨湯熬出來的香甜有機絲瓜粥,我們走到大馬路上搭了在聖文森的第一趟公車,往Indian Bay出發。因為基本上出城只有一條路,所以公車沒有分路線,只要不坐錯方向一定可以到。公車一律是「民營」小巴,隨招隨停(很自由的,連牌照都不用申請,只要你有箱型車,馬上可以開始營業。。。其實就是野雞車)。前兩天就發現小巴滿街亂竄的景象,車一靠站,乘客一個接一個湧出來,數目之多蔚為奇觀;也久仰這裡的小巴司機一個個都把自己幻想成是賽車選手,今天才真正領教到它的不平凡:得利卡後座改裝成四排,每排擠4個人,司機旁再塞兩個;後座第一排門口的位置固定是負責攬客、開門、乘客上下車和座位安排的車掌座位。車子行進時,他會把頭伸出窗戶問路人要不要上車;乘客想下車時只要說「bus stop」,他就會敲敲車門示意司機停車。人太多時他把門口的位置也給客人坐,自己弓著身卡在乘客身前,9人座的車硬是塞了20人。車子一停,前排和靠門邊的所有乘客通通要下車讓到站的乘客出去,再一個個魚貫回座。車上放的是開得超大聲、一聽就讓人想飆車的音樂;就這樣滿路技術不怎樣的超猛小巴在雙線道的山路上呼嘯甩尾。。。。果然這裏不適合騎腳踏車。

(瘋狂小巴影片請見 http://mymedia.yam.com/m/1665857


終於下了車,每人給車掌1 EC(之前忘了是誰還特別叮囑,要我們身上一定要多帶些零錢,拿鈔票給車掌的話,可能他看我們是外地人就不肯找錢或是直接算我們比較貴了)。走了一小段路,我們第一次來到加勒比海的海岸。對我來說,以往這個名字和畫面只出現在電影或是雜誌的照片裡,從來也沒想過有一天自己會跟它有任何關係。松鼠一向不特別鍾愛海,因為印象中總是得頂著大太陽被晒得昏頭昏腦,可是又沒什麼特別好玩的(台灣的海邊不是髒髒的就是人擠人)。本來想說今天去勘察看看就好,沒打算下水,不過看到美美的海灣、不太大的大太陽和少少的人(事實上只有幾個歐巴桑在岸邊泡水),就忍不住也跳了下去。和魚一起游泳的感覺很特別,根據在那認識 自稱「Everybody knows Daniel」的Daniel的說法,那種黃尾巴身上有點點的Angel fish烤起來超好吃,不由得讓松鼠一邊游泳一邊流口水。這回還第一次清楚地看到短棘的海膽(老實說,看到時第一個念頭是怕被刺到,第二個念頭就是好奇牠的滋味究竟如何。。)。


假裝自己是一片葉子,身體成十字形在海上飄了有十幾分鐘吧,加勒比海很平靜,躺著的時候,耳邊所有的浪潮聲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靜謐,只剩下自己的呼吸聲;偶爾有一點風颳過海面的聲音,感覺好特別,似乎所有事情都不重要了,時間就靜止在那;要不是怕成了關公的妹妹,我想我會繼續在那躺著一直到不得不離開。好像有點愛上海了,以後我會沒事就去海邊玩水吧;看來曬黑是在所難免了,日子一久,絕對會愈來愈「融入當地
…….的膚色」(果然沒大老遠扛瀅白系列來是明智之舉,否則也只是浪費錢)。

寫到這裡,才早上
10點鐘。因為太早起床了,所以今天是漫長充實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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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我們特地到街上去找
local的食物,不過好難找,餐廳很少,那個聽說很好吃的餐車又有好多人在排隊。我們在Back Street上遊蕩了一陣子,終於吃到了最典型的Vincy Food(聖文森食物)。

那是個路邊攤,剛看到的時候心裡癢癢地蠢蠢欲試;不過要夾在一堆嬉笑打鬧的老黑裡,吃不知道衛生程度如何
也不清楚是什麼種類的食物,真是需要一點勇氣。不過好在我們有三個人,而且想法很一致,就是什麼都要去試試,也不太缺膽,所以就走去老闆旁了。老闆見到我們很開心(說不定我們是他的首批台灣顧客),還讓人騰了板凳給我們坐。餐只有魚、鹹魚和雞肉三種選擇,我們點了二個魚和一個雞,接著就開始同時扮演猴子(被別人看)和觀光客(拿相機猛拍)的角色。這裡的人吃非常多的澱粉,一餐的澱粉量大概可以抵掉我平常的三四餐吧。好大一盤食物,裡頭有豆子炒飯淋上好吃的咖啡色醬汁、大蕉(plantain,用來烹調的香蕉)、麵包果(bread fruit)和一種口感很像芋粿巧的紫色根莖類食物(coconut dumpling);肉類聽說是用剁爛的地瓜洋蔥和一些調味料一起煮(不管什麼肉都是,所以魚和雞吃起來差不多),不過似乎這裡很少吃牛肉,豬肉又比較貴一點也有人不喜歡吃,因此外面賣得最多的是雞肉,而且用的是最便宜的棒棒腿。他們幾乎不太吃蔬菜,整大盤裡只有一小撮生的高麗菜和胡蘿蔔絲,而且吃飯吃一半還被風吹走(還有菜絲飛到怡君的盤子裡,快笑死我了);風真的很強,我們得很用力地端著盤子以避免它整盤翻掉。很快樂的一餐,每個人花了大約10 EC(合120台幣),食物的名字是我向坐在隔壁的老兄一個一個問出來的,他很友善也很有耐心(不過他老兄顯然書唸得不太好,敎我的拼字幾乎都是錯的)。

提到這裡的人很友善,除了穿套裝看來很有氣質的上班族以外,出了家門後一路上遇到的老黑大概十個有七八個會主動或是等你跟他打招呼。習慣打招呼以後,就覺得好像每個人都很熟的樣子(難怪這裡的人很常說「
Everyone knows me」或是「I know everybody…..)。很可愛的地方,我慢慢愛上這裡了。

今天的相簿 http://www.flickr.com/photos/rosstsai/sets/72157602964523353/


What I’ve learned today
一直在台北的忙碌節奏和狹小的生活空間裡打轉,也很愛亞力山大的健身房和泉源會館的游泳池;來到這裡,不得不再度檢視以前的生活,重新想想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模式。雖然很多問題還是沒有明確的答案,不過在加勒比海游過泳後,我想以後不太可能想再花錢去亞力山大了吧,哈哈。

3 則留言:

  1. 能這麼快就融入新環境且怡然自得
    真是讓人羨慕又佩服
    我們運氣也很好,在一年的時間裡能透過妳的眼和心好好認識這個可能一輩子也不會去的小國家
    飛飛 加油喔~
    相信妳會滿載而歸,還有令人刮目相看的古銅膚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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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來加勒比海的環境真的很不錯呢!~
    可以每天經由妳的日記看到在那邊的生活,老爸老媽一定會放心不少~
    希望妳每天都過得輕鬆寫意,能這樣好好放鬆一年真令人羨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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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謝謝Josie和衛衛的祝福,看來有了新任務,在這可能還是很難完全放鬆....得拼命趕日記的進度才行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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